朱皞 合伙人

你好箱: Gordonzhu@anjielaw.com

你好话: +86 21 2422 4888

你好真: +86 21 2422 4800

工作语言: 中文、英文

业务领域: 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跨境投资与并购公司/商事业务争议解决

行业领域:

办公地点: 上海

下载简历
Vcard
代表业绩
工作经历
教育背景
专业资格

代表业绩

(一)基金设立

  • 为平安O2O基金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 为Puwei Equity境内外基金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天易高鹄境内外基金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 为合力投资的境外基金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A股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专项基金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纳斯达克中概股私有化专项基金的设立提供法律服务;
  • 为苏州创业投资集团的成员之一—凯风进取创投的普通合伙人和风险投资基金设立以及向不同的投资组合进行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 为多家在国际上富有盛名的外资普通合伙人包括乾龙创投和康迪特创投在上海、苏州和重庆等地设立各类外商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提供法律服务;
  • 为橡子园在开曼群岛的新成立的离岸基金的设立以及其与有限合伙人间的共同投资以及合作安排提供法律服务;

(二)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

  • 为软银中国风险投资基金通过私募配股形式投资德御中国—一家中国领先的杂粮和玉米相关产品生产商以及德御通过离岸控股公司反向并购OTCBB上市公司ECBI并由此成功登陆OTCBB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软银中国完成对黄金钱包的A轮投资;
  • 代表软银中国、上海恒大集团、国华鼎盛、竞技世界和能图资本完成对黄金钱包的B轮投资;
  • 代表软银中国完成对有利网的A轮投资;
  • 代表软银中国完成对付融宝(Frbao)的A轮投资;
  • 代表软银中国、腾讯产业共赢基金及其他投资人完成对苏州游视PLU的A轮投资;
  • 代表软银中国及其他投资人完成对健路生物的A轮投资;
  • 代表软银中国及其他投资人完成对台湾辉能科技的B轮投资;
  • 代表平安保险完成对境外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
  • 代表旭创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首家获得Google Capital投资的公司)完成其对Laxense INC.的A轮投资;
  • 为西安恒惠—一家中国领先的牙齿正畸牙套和服务提供商与联想之星(联想控股旗下天使投资基金)以及中新创投(苏州创投集团下属早期投资基金)B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ATOATO Integrated Media Inc.就其A轮融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外融资文件的草拟和谈判;
  • 代表ATOATO Integrated Media Inc.就其在香港与触动传媒成立合资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法律文件的草拟和谈判;
  • 代表Polaris Consortium (HK) Limited就其A轮融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境外融资文件的草拟和谈判;
  • 为一群成功并有经验的美籍华人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在开曼群岛的天使基金的设立以及就该天使基金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移动互联网孵化器运营平台以及其中国境内和境外的项目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群成功并有经验的美籍华人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在开曼群岛的风险投资基金在上海杨浦区设立移动互联网孵化器运营平台(快创营a.k.a iCamp)以及其中国境内和境外的项目投资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快创营完成对驿路科技、健安华夏、门邦网、彩虹儿科、寓智科技和辉明软件的天使轮投资;
  • 代表合力投资完成对搜游网络科技的A轮投资(后续搭建境外和VIE结构);
  • 代表鼎鑫国际资本完成对两鲜的A轮投资;
  • 代表运车管家完成易车对其的A轮投资;
  • 代表IOT完成上海橡苑和政府引导基金对其的A轮投资;
  • 代表IOT完成上海橡苑和厦门大邦企业对其的B轮投资;
  • 为OptoTrace,一家开曼的化学成分探测公司及其A轮投资者与另一家亚洲著名的风险投资基金间的B轮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一家位于开曼群岛的领先的芯片设计解决方案公司就其与华为科技及其子公司的B轮融资事项以及中国子公司重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 为橡子园创投在上海设立非法人制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其中上海政府引导基金—上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投资人之一)提供法律服务;
  • 为橡子园创投与浦东科投(按照市场化手段运作的浦东新区政府引导基金)有关共同投资以及相应的管理费和业绩分成安排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总部位于开曼的国际领先的胶囊内窥镜研发和制造商提供一系列的法律服务,包括向经纬创投和其他中国投资者进行B轮融资,A轮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回购和转让,员工期权计划的安排,其中国子公司的股权重组等;
  • 为旭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重组、A1轮融资以及B 轮融资以及其进一步与无锡政府的创投基金共同投资其无锡的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协调公司技术创始人和风险投资人、商业谈判、就重组事项协调离岸地法律顾问、法律文件的起草和执行;

(三)体育和娱乐行业

  • 作为苏州环金鸡湖马拉松独家法律服务顾问,就其全部法律事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赞助协议、活动冠名协议、分活动赞助协议、团队参赛协议、报名表格免责声明、志愿服务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的草拟和谈判;
  • 作为苏州太湖国际马拉松独家法律服务顾问,就其全部法律事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赞助协议、活动冠名协议、分活动赞助协议、团队参赛协议、报名表格免责声明、志愿服务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的草拟和谈判;
  • 作为宁波国际马拉松独家法律服务顾问,就其全部法律事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赞助协议、活动冠名协议、分活动赞助协议、团队参赛协议、报名表格免责声明、志愿服务协议等全部法律文件的草拟和谈判;
  • 代表苏州汇创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就其各类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法律文件的草拟以及争议解决;
  • 作为风暴电子音乐节的独家法律顾问,就其全部法律事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节赞助商协议、音乐节酒水服务协议、旅游服务协议、艺人演出协议、票务销售协议以及网站法律声明和隐私政策、项目借款协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草拟和谈判;
  • 代表ATOATO Integrated Media Inc.就其在大中国区域(包括港澳台)举办的音乐会(包括但不限于2013Elton John中国演唱会、2014、2015Pitbull中国演唱会、2014YG Family Galaxy Tour、王力宏上海商演活动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演合作协议的草拟和谈判;
  • 代表Polaris Consortium (HK) Limited就其与国际一流艺人经纪公司有关艺人培训和艺人推广合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资合同、参赛协议、艺人管理协议的草拟和谈判;
  • 代表Polaris Consortium (HK) Limited就其与Yue Sai Kan Production关于环球小姐中国区活动举办权合作与转让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举办权转让协议以及环球小姐竞赛活动许可协议的审阅和修改;
  • 代表上海唐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其与上海本地大型国有企业就通过文化艺术活动共同就上海某地块进行商业开发提供法律服务;
  • 就Paris Hilton以及旗下公司在大中国区授权经销商生产、推广和销售其服饰产品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许可协议的草拟和修改;
  • 就Paris Hilton在中国进行商业演出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草拟和修改商业演出居间协议和补充协议;

(四)公司并购与重组

  • 为喜力啤酒亚太公司收购江苏大富豪啤酒公司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一家总部位于硅谷的高科技公司及其苏州子公司的公司重组和税务回转提供法律服务;
  • 为诺基亚的全球供应商--飞创集团(Filtronic)的全球业务拆分项目,尤其是其苏州子公司—飞创(苏州)电讯产品有限公司的业务分拆提供法律服务;
  • 以星轮船(以色列最大的航运公司)收购巴士悦信和南京通海项目(第一家内河航运公司外资收购案);
  • 上汽收购常客与依维柯合资企业股权项目;
  • UMW公司(马拉西亚第二大财团)收购无锡希姆莱斯油管公司;
  • Ghim Li Holdings Co. Pte. Ltd.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
  • 为伊顿—一家有世界领先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和其中国最大的竞争对手成立的中外合资齿轮制造企业的清算和解散提供法律服务;
  • 为北美最大的马桶座垫制造商—碧美斯制造公司的中国运营(包括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运营)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其收购另一家美国制造企业上海子公司以及其苏州独资公司的设立和日常运营;
  • 为奥雷通讯公司(一家开曼的电信设备生产商)收购其与一家中国集团公司的合资企业中所有股份、过桥贷款安排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其进一步向Smiths Group PLC(一家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的集团公司)出售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 为庞巴迪动力产品亚洲有限公司--一家庞巴迪公司并且是世界领先的机动休闲车辆和运动引擎设计、生产、销售和营销企业位于广东东莞的加工厂的清算和解散提供法律服务;

(五)公司运作

  • 为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行业领先公司如沃尔玛(Walmart)、铁姆肯(Timken)、思科(CISCO)、ISSI(芯成半导体)、威廉姆斯控制系统(Williams Controls)、星巴克(Starbucks)、智利CODELCO矿业、HUSCO 国际以及Marriot酒店集团等提供法律服务;
  • 为微软各类中国业务的合规性提供法律服务;
  • 为摩根士丹利及上海盛融参股锦江集团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 组建美斯恩中国(MSN China,微软与上海联和投资的国内第一家提供跨省增值电信业务的合资公司)并向其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 为联想集团旗下房地产公司融科置地获取香港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意见;
  • 为Suma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和Osel Inc.在苏州吴中区与吴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境外投资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生物医药公司以及该合资企业的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 为两家美国洁具产品制造商在上海成立合资销售公司及其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尤其侧重于其销售业务以及人力资源方面的法律事项;
  • 为固特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范围涵盖从销售到劳动和争端解决的全方位服务;
  • 为苏州跨界的设立、A轮融资以及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 组建上海世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一家由在专用集成电路、电子设计自动化以及工程服务方面领先集成电路设计公司—SYNAPSE Design Automation, Inc.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并成立其香港的关联公司,并向其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 向威廉姆斯(苏州)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一家由在商用车电子节流控制协同方面的全球领导者—Williams Controls, Inc.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包括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商业合同审阅以及人力资源和人事事项;
  • 为杰能科(丹尼斯科集团的下属公司)无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扩展、无锡工厂的搬迁以及无锡酶制剂厂房交钥匙建设工程提供法律服务;
  • 为摩菲公司(一家位于Tulsa的设备制造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杭州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 为一家中国领先的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就其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控股公司的设立、协议控制安排、员工期权计划以及在中国的商业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六)商业诉讼、仲裁

  • 为江苏省最大的进出口公司之一的苏州纺织丝绸轻工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是在其国际贸易领域以及其最近在美国堪萨斯城以及与之相关的在江苏徐州的针对其供应商的有关供应掺杂三聚氰胺的宠物食品配料的诉讼;
  • 为HUSCO国际—一家总部位于威斯康星沃基肖的全球领先的液压和电子液压控制器研发和生产商,就其位于上海的合资企业的日常运营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其与福田雷沃—其在中国最大的客户间的争端解决提供法律服务;
  • 为美国客户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起的索赔提供法律服务;
  • 为KIC—一家位于美国的拖车制造商在中国苏州针对员工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的刑事诉讼提供法律服务,并且就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股权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工作经历

  • 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上海艾帝尔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 美国戴维斯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法律顾问
  • 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教育背景

  • 英国伦敦大学大学学院(UCL), 法学硕士
  • 苏州大学法学院 ,法学学士



专业资格

  • 中国执业律师